
光导照明系统设计注意事项
1、建筑设计
◆ 采用光导照明系统的建筑设计,应合理确定光导照明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,并应满足施工安装、运行和维护的要求。
◆ 集光器的形式及安装位置应与建筑形式相协调。
◆ 光导照明系统不宜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。当必须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或楼板时应采取相应措施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 的有关规定。
◆ 漫射器应结合室内设计合理选型、布置。
◆ 有采光均匀度要求的场所,漫射器宜均匀布置,水平间距宜为参考平面至导光管漫射器高度的1倍~1.5倍。
◆ 集光器安装于钢筋混凝土屋面时,预留洞口直径宜为导光管的外管径加50~70mm,并应满足保温及防水的要求。
◆ 光导照明系统的部件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设计应可靠。
◆ 光导照明系统中一些易老化和易损坏的零部件,应设计成可进行局部更换的形式。

2、电气设计
◆ 应用光导照明系统的场所,光导照明系统宜与照明控制相结合。
◆ 采用配有调光器的光导照明系统时,电气设计应预留单独的供电回路。